壹、依據:
一、國民教育法。
二、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三、教育部補助辦理精進教學要點。
貳、目的
一、鼓勵教師發展統整與創新之教學方法,精進課堂教學品質。
二、結合創造力教育輔導團資源,甄選優良創意的教學活動設計,供其他教師參考。
三、表揚教師對教學專業技能不斷研發之努力。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宜蘭縣二城國民小學。
肆、整體三年期程核心目標
年度期程 | 達成目標 | 執行策略 |
98年: 創造力教學知能 深耕期 | 鼓勵教師發展統整與融入創造力教育之教學方法,精進課堂教學品質 | 1. 辦理創造力教學研習 2. 辦理創造力融入領域教學活動設計優良方案徵選 3. 辦理創造力融入領域示範教學 4. 建置創造力教學資源網 |
99年: 創造力教學 產出期 | 完成創造力教育平台,以互動式的方式提供教師優良教案、各式創造力型態教學及媒體工具 | 1. 辦理創造力融入領域教學研習 2. 辦理創造力融入領域教學活動設計優良方案徵選 3. 建置創造力教學資源網及數位教學平台 |
100年: 創造力教學 運用期 | 運用創造力教育平台,持續協助並表揚教師推動創造力融入領域教學 | 1. 辦理創造力融入領域教學研習 2. 辦理創造力融入領域教學活動優良方案徵選 3. 擴展運用創造力教學資源網及數位教學平台 |
伍、100年活動執行事項:
一、創造力教育融入領域教學活動設計優良方案徵選(本徵選計畫內容請參閱子計畫一)
二、創造力教育推廣活動說明會
(一) 參加對象:請鼓勵 貴校教師踴躍報名參加。
(二) 報名程序:與會教師請逕至EIP教師研習網報名。
(三) 活動時間:100年6月22日(星期三)。
(四) 活動地點:宜蘭縣二城國民小學。
(五) 活動流程:
時間 | 課程內容 | 講師 | 備註 |
13:00~13:10 | 報到 | 二城國小 | |
13:10-16:10 | 宜蘭縣100年度精進教學-創造力教學活動推廣活動介紹 | | 政大實小 退休教師 |
16:10~ | 賦歸 | | |
三、創造力教學活動設計成果發表會
(一) 參加對象:請鼓勵 貴校教師踴躍報名參加。
(二) 報名程序:與會教師請逕至EIP教師研習網報名。
(三) 活動時間:100年11月23日(星期三)
(四) 活動地點:宜蘭縣二城國民小學
(五) 活動流程:
時間 | 課程內容 | 講師 | 備註 |
08:10~08:30 | 報到及始業式 | 二城國小 | 08:20始業式 |
08:30-09:00 | 宜蘭縣100年度精進教學─ 創造力教學活動設計優良方案 特優作品分享 | 特優作品作者 | |
09:00~10:00 | 宜蘭縣100年度精進教學─ 創造力教學活動設計優良方案講評工作 | 待聘 | |
10:10-12:00 | 創造力教學理論與實務分享 | 待聘 | |
12:00~13:30 | 午膳‧休息 | 二城國小 | |
13:30~16:20 | 創造力教學實務分享 | 待聘 | |
16:30~ | 賦歸 | | |
四、創造力教學活動成果編纂:
(一) 時間:100年12月15日。
(二) 成果內容:
1.創造力簡介。
2.宜蘭縣100年度「精進教學與創造力教學活動設計優良方案」徵稿之成果。
3.研習活動花絮。
(三) 執行方式:由本校製作創造力教學活動成果編纂120本,並酌送宜蘭縣內各國中小學及相關單位。
陸、經費:本計畫經費由教育部補助本縣100年度精進教學計畫經費項下支應。
柒、獎勵:辦理本計畫活動績優及工作人員,依宜蘭縣所屬學校教育人員獎懲裁量基準規定敘獎。
捌、預期效益:
一、增進教師「精進及專業教學」表現,精進創造力教育融入領域課程之教師教學能力,並能實際運用在教學中。
二、能透過教學分享平台,引導教師改變傳統教學觀念與方式,讓學生具有創造力的思考能力並增進其學習成效。
三、激發教師間的同儕學習,促進協助各校教師教學輔導功能,豐富校園的學習文化。
玖、本計畫陳宜蘭縣政府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壹、計畫依據:宜蘭縣100年度國民中小學精進教學—創造力教學活動實施計畫。
貳、計畫目的:
一、鼓勵教師發展統整與創新之教學方法,精進課堂教學品質。
二、甄選優良創意的教學活動設計,供其他教師參考。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宜蘭縣二城國民小學。
肆、徵選內容:
一、徵稿對象與方式:
(一) 由本縣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師以學校為單位參與投稿。
(二) 應徵作品須為應徵者親作(可二、三人合作),並以不侵犯著作權為原則(有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三) 承辦學校聘請專家學者審查,審查通過教學活動設計載於發表會作品集,並擇優於成果發表會上發表。
二、徵件內容:
應徵之作品應符合各領域課程綱要所持之基本理念及其所規範之教材內容(未符合之作品不予評審);教學活動設計方案應清楚明確,應包含教學活動設計之教學作品名稱、創發過程、教學主題、教學目標、適用對象、教學領域(科目)、教學架構、課程綱要、教學活動及要點、評量要點及注意事項等。(如附件一之一)
三、徵件格式:
(一) 以A4大小為主,內容不超過10頁(不含附件資料)。
(二) 內容限以電腦中文Word軟體編寫與繕打。
(三) 內頁文字使用12點標楷體、全型字標點符號、1.5倍行距、A4規格白色影印紙,版面設定上下左右邊界各為2.5公分,由左至右橫打。
(四) 稿件封面應載明活動名稱、學校名稱及作者姓名。
(五) 實際的教學現場的教學光碟以DV拍攝轉為Media Player 可播放的光碟VCD或DVD皆可,拍攝內容長度以40分鐘為限。
四、收件時間及項目:
(一) 收件時間:100年9月26日至10月3日 ,將稿件郵寄或親自交至二城國小教務處陳健忠主任。(郵寄地址:261宜蘭縣頭城鎮青雲路二段200號)
(二) 收件項目:
1.教學活動設計報名表及授權同意書(附件一之二~附件一之三)。
2.稿件一式三份及原稿電腦資料光碟。
3.實際教學現場光碟一式三份,光碟封面填入活動名稱、學校名稱及老師姓名。
4.稿件、原稿電腦資料光碟、實際教學現場光碟等概不退還。
五、評審:
(一) 國中、國小作品合併評審。此評審作業辦法配合縣府核定之徵選計畫實施。
(二) 本徵選工作需以公開方式向本縣國中、國小教師或教育工作者公告,使本縣全體教育工作者皆能知曉且有機會參加為原則。
1.初審階段:由承辦學校編審小組做初步篩選,凡符合本計畫性質與形式要件者即交付複審審查;不符本計畫性質、形式要件者予以淘汰。
2.複審階段:通過預審之文章,由編輯小組聘請專家評審三人進行審查,並依參加件數多寡與程度,經複審產生「特優」1名、「優等」5名、「佳作」10名,惟其確定名額依參選件數及方案品質由評審議決調整之。
(四) 本徵選工作之評選標準請參閱附件一之五。
六、獎勵:
(一) 作品經評審獲得「特優」者,將獲得稿費每仟字新台幣 捌佰 元(字數最高採計至七仟字為限)及獎狀予以鼓勵;邀請參加「精進教學─創造力教學活動設計成果發表會」;並請該校依宜蘭縣所屬學校教育人員獎懲裁量基準第六項第7款「編撰教材、自製教具或教學媒體,成績優良」給予嘉獎貳次。
(二) 作品經評審獲得「優等」者,將獲得稿費每仟字新台幣 陸佰 元(字數最高採計至伍仟字為限)及獎狀予以鼓勵;並請該校依宜蘭縣所屬學校教育人員獎懲裁量基準第六項第7款「編撰教材、自製教具或教學媒體,成績優良」給予嘉獎壹次。
(三) 作品經評審獲得「佳作」者,將獲得稿費每仟字新台幣 肆佰 元(字數最高採計至叁仟字為限)及獎狀予以鼓勵。
(四) 參與之作品獲錄取為特優者需於發表會當天作成果分享,分享時間約30分鐘,分享內容如創發過程簡介、教學活動剪影及創新發現與省思等。
(五) 凡被推薦為佳作以上之作品,(經作者填具使用授權書後,如附件一之四)本府有權登於本縣「TOP」網站及「創造力教育領域資源中心」網站,供本縣教師參考使用。
(六) 辦理本項活動有功人員,依「宜蘭縣所屬教育人員獎懲裁量基準」,由教育處從優敘獎。
伍、經費:本計畫經費由教育部補助本縣100年度精進教學-創造力教育教學活動計畫經費項下支應。
陸、預期效益
一、增進教師「精進及專業教學」表現,精進創造力教育融入領域課程之教師教學能力,並能實際運用在教學中。
二、能透過教學分享平台,引導教師改變傳統教學觀念與方式,讓學生具有創造力的思考能力並增進其學習成效。
三、激發教師間的同儕學習,促進協助各校教師教學輔導功能,豐富校園的學習文化。
柒、本子計畫陳宜蘭縣政府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之一 宜蘭縣100年度國民中小學精進教學─創造力教育教學活動設計
表格示例
教學活動 名 稱 | | 教學對象 年級/學期 | | 活動節數 | | |||||
活動地點 | | |||||||||
學 習 領 域 | | 能力 指標 | | |||||||
配 合 領 域 | | 能力 指標 | | |||||||
創 意 理 念 | | |||||||||
情 境 佈 置 | | |||||||||
教 學 準 備 | | |||||||||
設 計 群 | | 教學群 | | |||||||
教 學 目 標 | | |||||||||
教 學 歷 程 | 教學活動內容 | 教師引導問題(問問題) | 時間 | 學習評量方式 | ||||||
| | | | | ||||||
參與者回饋反思(學生) | ||||||||||
| ||||||||||
具體效益與反思建議(教師) | ||||||||||
| ||||||||||
備註:請提供教學現場歷程影片與學生的回饋反思影片更佳(用數位相機拍mpeg檔即可)
附件一之二 宜蘭縣100年度國民中小學精進教學─創造力教育教學活動設計
徵件報名表(作者最多三名)
教學活動 設計名稱 | | ||
服務學校 | | ||
作者順序 | 第一作者 | 第二作者 | 第三作者 |
姓 名 | | | |
職 稱 | | | |
聯絡電話 | | | |
手機號碼 | | | |
e-mail | | | |
備 註 | 請將本表、作者順序同意書(附件三)和參賽作品授權書(附件四)、活動設計一式三份及原稿電腦資料及教學活動剪影光碟,於100年9月26日起至10月3日止由專人或由郵寄送至二城國小教務處。 | ||
教務主任簽章: 校長簽章: |
附件一之三 宜蘭縣100年度國民中小學精進教學─創造力教育教學活動設計
投稿稿件作者順序同意書
茲投稿宜蘭縣一○○年度『精進教學與創造力教學活動設計』成果發表會教學活動設計稿件,本稿件所有作者共同同意,按各作者對稿件所作之貢獻排列作者順序如下:
n 活動設計名稱:
n 第一作者(親筆簽名):
地址:
身分證字號:
n 第二作者(親筆簽名):
地址:
身分證字號:
n 第三作者(親筆簽名):
地址:
身分證字號:
中 華 民 國 一 ○ ○ 年 月 日
附件一之四 宜蘭縣100年度國民中小學精進教學─創造力教育教學活動設計
參賽作品授權書
姓 名:
茲授權宜蘭縣政府為宣傳活動得以各種方式、永久、不限地區,重製、編輯、改作、引用、公開展示、公開陳列、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傳輸、重新格式化、散布參賽作品,並得再授權他人使用。 授權人簽章: 中華民國 一 ○ ○ 年 月 日 | |
備 註 | 1. 請將表格空白處以正楷文字詳細填寫。 2. 如有2-3人共同參與,姓名部分請填具所有人姓名。 3. 授權人請填本稿件主要代表人。 |
宜蘭縣100年度國民中小學精進教學─創造力教育教學活動設計
智慧財產切結書
姓 名:
本人 參加宜蘭縣一○○年度國民中小學創意教學活動設計優良方案徵選活動,其參與選拔之作品未涉及抄襲,如有抄襲情事,得由主辦單位取消參選及得獎資格,並收回所得獎狀,本人無任何異議,並放棄先訴抗辯權。 此致 宜蘭縣政府 立 書 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 | |
備 註 | 1.請將表格空白處以正楷文字詳細填寫。 2.如有2-3人共同參與,姓名部分請填具所有人姓名。 3.立書人請填本稿件主要代表人。 |
附件一之五 宜蘭縣100年度國民中小學精進教學─創造力教育教學活動設計
徵選評分指標
評審項目 | 審查內容 | 評審 比重 |
1.教學活動與流程設計 | (1)活動之安排程度適合 (2)預定達成之教學目標適當 (3)使用策略合宜能啟發學習者創造力之促發 (4)能注意學習動機的維持 (5)教學媒體之選用合宜 (6)適當的資訊融入教學範例 | 25% |
2.教材資源設計 | (1)內容正確 (2)切合教案之教學目標有完整內容、具備應有之深度與廣度 (3)創新且實用、涵蓋範圍適合 (4)教材符合實際教或學需要 (5)訊息的設計:文字、圖形、影音及動畫等設計與運用合宜 (6)介面的設計:具親合力、易懂、操作指引清楚、求助訊息清楚明白、錯誤訊息適時呈現、畫面物件的配置合宜 | 25% |
3.學習成效評量的設計(含學習單及測驗題) | 評量的方式能與學習目標及教材內容相契合 | 20% |
4.素材 | (1)與課程內容相關,用途分類恰當 (2)素材媒體的選擇適當 (3)素材品質優良 (4)可提供使用者重製之(授權教育部給全國師生,以非營利 的使用權) | 20% |
5.其他項目 | (1)主題分類、關鍵字、摘要說明等填寫合宜 (2)相關參考資源的規劃使用,如:軟體、書籍、網址等參考資源適宜 | 10% |